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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才能在金融市场站稳,自然是将基金从业证书拿下了。2018年基金从业资格考试9月份统考,你准备好了吗?正保会计网校为您收集整理了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私募股权投资》考点: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快来学习吧!
知识点: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
(一)基金合同
1.公司型基金合同
2.合伙型基金合同
与股权投资业务相关,下述事项的约定为合伙协议的必备内容,主要包括:合伙期限(通常具体约定投资期、退出期等);管理方式和管理费;费用和支出;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及亏损分担;托管事项;投资事项;税务承担事项;合伙人会议(合伙协议中需列明合伙人会议的召开条件、程序及表决方式等)。一些选择性条款则根据基金投资者和管理人的募集沟通或可包含在合伙协议中,如关键人条款、投资咨询委员会条款等。
3.信托(契约)型基金合同
(二)基金设立的条件及流程
1.公司型基金的设立
(1)设立条件
(2)设立步骤
①名称预先核准
②申请设立登记
③领取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2.合伙型基金的设立
设立条件:
(1)有限合伙企业由2个以上50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4)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但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5)有生产经营场所;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信托(契约)型基金的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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