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想通过2017年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的考生 ,打好基础高效备考是关键。正保会计网校小编为您整理了2017基金从业《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第八章知识点:债券违约时受偿顺序,今天你学习了么?
知识点:债券违约时的受偿顺序
1.有保证债券(直接受偿权)
(1)根据受偿等级不同分类:第一抵押权债券(实体资产)或有限留置权债券(房屋、专利、品牌);第二、三抵押权债券。
(2)根据保证形式不同
抵押债券(不动产)、质押债券(债权或股权)、担保债券(另一实体提供保证)。
2.无保证债券(信用债券,普遍受偿权)
(1)优先无保证债券(公司债的主要形式)
(2)优先次级债券
(3)次级债券
(4)劣后次级债券
相关推荐: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