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公司董事会依法行使的职权包括( )。
Ⅰ.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Ⅱ.修改公司章程,批准对公司经营范围的任何修改
Ⅲ.批准总经理制定的公司组织架构、内部控制制度和基本管理制度
Ⅳ.批准总经理制定的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A. Ⅰ、Ⅳ
B. Ⅱ、Ⅲ
C. Ⅰ、Ⅲ、Ⅳ
D. Ⅰ、Ⅱ、Ⅲ、Ⅳ
本题考查董事和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公司董事会依法行使以下职权:(1)执行股东会的决议;(2)批准总经理制定的公司组织架构、内部控制制度和基本管理制度,体现公司的统一性和完整性,从制度设计上保证公司责任体系、决策体系和报告路径的清晰、独立;(3)批准总经理制定的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聘任、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基金经理,并决定他们的薪酬、聘用期限和其他聘用条款事宜;(5)批准公司与公司任何股东或者任何关联公司进行的重大关联交易;(6)审议公司管理的公募基金的定期报告;(7)批准聘任或者替换会计师事务所。参见教材P214。
以上为基金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基金从业法律法规》科目练习题,请大家认真作答并核对答案,本题解析附在答案之后。
正保会计网校还免费给大家提供了多种备考资料以及多种形式、不同价位的辅导课程以供大家学习(查看课程详情)。
学习总是在一点一滴中积累而成的,就像砌砖,总要结结实实。踏踏实实的学吧!加油!成功属于努力的人!正保会计网校也将一直陪伴您完成基金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学习,祝大家备考顺利!加油!
上一篇:独立董事制度的重要内容包括( )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