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证券投资基金法》明确规定 基金估值的第一责任主体是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小斯 2020/05/09 15:14:12 字体:

《证券投资基金法》明确规定,基金估值的第一责任主体是( )。 

A. 基金份额持有人

B. 基金管理人

C. 基金业协会

D. 基金托管人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基金估值的法律依据。无论是《证券投资基金法》,还是中国证监会关于基金合同的格式要求、基金估值业务规定等都明确规定,基金管理人是基金估值的第一责任主体。参见教材(下册)P81。

除了基金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试题练习以外,正保会计网校还提供免费备考资料以及多种形式、不同价位的辅导课程供大家学习(查看课程详情)。

许多人企求着生活的完美结局,殊不知美根本不在结局,而在于追求的过程近20年财会行业辅导经验,正保会计网校组建了无数优秀的师资团队、教研团队及服务团队,成为名副其实的会计人的网上家园! 成功永远留给有准备的人,正保会计网校将一直陪伴您完成基金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学习,祝大家备考顺利!

机考模拟系统

24小时内答疑

疑问及时解决

全真模拟 应对机考

模拟考场环境,提前熟悉流程

自动判分

系统自动批阅显示得分

点击购课

限时免费资料

  • 报考指南

    报考指南

  • 学习计划

    学习计划

  • 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

  • 高频考点

    高频考点

  • 科目特点及备考建议

    科目特点及备考建议

  • 习题精选

    习题精选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

报考小助理

备考问题
扫码问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