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基金托管人出现( )情形时 中国证监会可取消其托管资格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小斯 2020/06/09 19:22:05 字体:

基金托管人出现( )情形时,中国证监会可取消其托管资格。

A. 连续2年没有开展基金托管业务

B. 履行法定职责未能勤勉尽责

C. 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情节严重的

D. 在履行法定职责时存在失误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中国证监会对基金托管人的监管措施。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托管人,可以取消其基金托管资格:(1)连续3年没有开展基金托管业务的;(2)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情节严重的;(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参见教材(上册)P134。

以上为基金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基金从业法律法规》科目练习题,请大家认真作答并核对答案,本题解析附在答案之后。

正保会计网校还免费给大家提供了多种备考资料以及多种形式、不同价位的辅导课程以供大家学习(查看课程详情)。

人最大的对手,往往不是别人,而是自己的懒惰。别指望撞大运,运气不可能永远在你身上,任何时候都要靠本事吃饭。你必须拼尽全力,才有资格说自己的运气不好。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提供了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课程,老师带你一起学,预祝大家考试顺利!加油!成功属于努力的人!正保会计网校也将一直陪伴您完成基金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学习,祝大家备考顺利!

机考模拟系统

24小时内答疑

疑问及时解决

全真模拟 应对机考

模拟考场环境,提前熟悉流程

自动判分

系统自动批阅显示得分

点击购课

限时免费资料

  • 报考指南

    报考指南

  • 学习计划

    学习计划

  • 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

  • 高频考点

    高频考点

  • 科目特点及备考建议

    科目特点及备考建议

  • 习题精选

    习题精选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

报考小助理

备考问题
扫码问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