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和“六税两费”优惠政策的关系
《省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规[2023]1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税额的50%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费、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2022年“六税两费”优惠政策扩围后,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可以直接按照相应身份享受“六税两费”减半优惠政策,而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如何根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以下简称“汇缴”)结果判断享受“六税两费”优惠政策呢?一图带你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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