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单独申报or并入综合所得?哪个更节税?
1、年终奖单独申报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适用税率: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对照月度税率表确定:
2、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申报
应纳税额=(年收入-减除费用-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 ×税率-速算扣除数
3、年终奖怎样申报更节税?
(1)当年收入(含年终奖)减去6万及三险一金、附加扣除等后应纳税所得额≤0
年终奖选择并入综合所得更节税。
(2)当年收入(含年终奖)减去6万及三险一金、附加扣除等后应纳税所得额≤36000
年终奖选择两种方式都可以。
(3)当年收入(含年终奖)减去6万及三险一金、附加扣除等后应纳税所得额>36000当含年终奖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大于36000时,由于年终奖单独申报存在雷区等原因,为使税负最低,可在年终奖和工资之间进行分配,分配的年终奖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申报。
年终奖选择单独申报更节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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