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14-12-05 00:00:00.000 发文单位:中国证监会
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关于规范发展债券市场的总体目标,适应经济发展和深化改革形势,落实简政放权、宽进严管,推进监管转型,提升债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进行了修订,更名为《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现就《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以纸质或电子邮件形式于2014年12月19日之前反馈至中国证监会。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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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A座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监管部
邮编:100033
中国证监会
2014年12月5日
附件1:《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