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办库[2015]344号
颁布时间:2015-11-19 00:00:00.000 发文单位:财政部办公厅
现决定实施2015年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十期)(以下简称本期存款)操作。
本期存款期限3个月,计划存款量500亿元,存款起息日为2015年11月24日,到期日为2016年2月23日。本期存款招投标定于11月24日上午9点至9点30分,通过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业务招投标系统,面向2015—2017年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业务参与银行进行,按照《2015年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招投标规则》(财库[2015]50号)进行招投标。
请你司(局)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财政部办公厅
201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