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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部分地区会计继续教育信息汇总

2020/07/15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字体:  打印

新的一年又到来了,2020年的会计继续教育也陆陆续续的开始了,各地区也已经陆续发布了相关的继续教育的通知公告。小编将2020年部分地区会计继续教育的通知进行了汇总,快来一起看看吧!

2020年部分地区会计继续教育信息汇总

2020年部分地区会计继续教育通知汇总
地区继续教育时间通知公告
中直机关自接到通知日至当年11月30日中直机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通知
中央国家机关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提示
北京市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北京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通知
浙江省完成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浙江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通知
浙江省宁波市培训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宁波市2020年会计继续教育通知
甘肃省2020年7月20日至2021年7月20日甘肃省2020会计继续教育通知
四川省绵阳市从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绵阳市会计继续教育通知
云南省应在当年完成云南省关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通知
黑龙江省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黑龙江省会计技术专业人员继续教育通知
吉林省2020年4月13日至2020年11月30日吉林省会计专业人员继续教育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2020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2020年度会计继续教育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
宁夏2020年度全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通知
重庆市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重庆市2020年会计继续教育学习通知

想要参加继续教育的小伙伴可以点此链接进行继续教育学习>>

以上是小编整理的部分地区的2020年会计继续教育的时间以及相关的通知汇总,小伙伴们也可以自行登录所在地的官方网站进行信息查询,了解相关的政策通知。由于会计继续教育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各地区具体的通知请查看各地区的相关通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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