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国中级会计考试延期考试时间确定,允许携带计算器!
重磅!财政部发布全国中级延考时间,确定考试采用纸笔方式,允许携带计算器,两天考三科,更多详细内容,赶快来看看财政部的具体通知吧~
重磅!财政部公布:全国中级延考时间定了,考试采用纸笔方式!
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延期考试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明确表示:全国2021年中级延期考试的地区于11月13日至14日举行,考试采用纸笔方式。
划重点如下:
1、延期考试时间为:2021年11月13日-14日,采用纸笔方式考试。
2、延期考试共一个批次,两天考三科,具体考试时间大家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3、2021年12月28日前公布成绩。
4、因考试时间调整导致不能参加中级会计资格延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将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
5、中级会计资格延期考试按照《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纸笔考试考务规则〉等文件的通知》(会考〔2016〕3号)组织实施考试。
通知原文如下: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延期考试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江苏、河南、湖北、云南、陕西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经研究决定,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延期考试的地区于11月举行考试,考试采用纸笔方式,现就延期考试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中级会计资格延期考试于2021年11月13日至14日举行,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二、考务日程
(一)2021年10月20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中级会计资格延期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时间。
(二)2021年11月13日至14日组织中级会计资格延期考试。
(三)2021年11月22日前,组织延期考试地区评卷会议,部署中级会计资格延期考试评卷工作,印发主观试题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四)2021年12月7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组织完成本地区中级会计资格延期考试评卷工作,向财政部会计司和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同时报送评卷数据(光盘),并附本地区上报数据统计汇总情况表、数据上报清单及评卷工作的书面报告。
(五)2021年12月28日前,下发2021年度中级会计资格延期考试成绩数据,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考试成绩、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议,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可向其提供相关科目的明细分值。
(六)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公布后一个月内,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复核、确认工作,并向财政部会计司和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报送考试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及书面报告。
三、其他事项
(一)延期考试地区中,因考试时间调整导致不能参加中级会计资格延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将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审核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
(二)中级会计资格延期考试按照《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纸笔考试考务规则〉等文件的通知》(会考〔2016〕3号)组织实施考试。
(三)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应于考试开始2日前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本着以考生为本的原则,提高服务意识,认真负责,精心细致做好延期考试各环节工作,及时将考试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考生,确保延期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五)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照本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财政部办公厅
2021年10月15日
从以上通知可以看出中级延期考试跟已经举行的2021年中级考试最大的变化就是,延期考试采用纸笔方式,因此,很多延期考生最关心的可能就是考试能否携带计算器?
细心的考生可能已经发现了,财政部的通知中明确了本次中级会计资格延期考试按照《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纸笔考试考务规则〉等文件的通知》(会考〔2016〕3号)组织实施考试。 其中就有关于是否可以携带计算器的说明。
那么,通知中提到的文件具体规定是怎么样的呢?我们接着往下看~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
印发《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纸笔考试考务规则》
等文件的通知
会考﹝2016﹞3号
早在2016年,财政部就发布了《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纸笔考试考务规则》等文件的通知》:
文件中明确规定了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纸笔考试考场规则:
其中,该考场规则中明确规定:允许考生携带没有储存功能的电子计算器(免套)进入考场。
附件2: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纸笔考试考场规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纸笔考试(以下简称“考试”)考场秩序,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考试开始前30分钟,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并核对考场座次表中本人的姓名、准考证号是否正确,确认无误后在该考场座次表签名栏内签名,对号入座。准考证和身份证件应当放置在课桌左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核查。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开始后60分钟内,考生不得交卷离场。
第三条 考生进入考场时,必须将随身携带的背包、书籍(开卷考试除外)、纸张、笔记、报刊、手机(设置为关闭状态)及其他电子设备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存放在考场指定的物品存放处。
第四条 考生只能携带黑色字迹签字笔、2B铅笔、橡皮、尺子和非立体式不带储存功能的电子计算器(免套)进入考场和考试座位。
第五条 考生发现试题本、答题卡分发错误,或试题本、答题卡不完整,或有污染、破损、漏印、字迹不清等问题时,可举手询问,但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
第六条 考生应当按照要求,用黑色字迹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准确填写姓名、座次号和准考证号,并用2B铅笔填涂准考证号相应的信息点,同时在试题本上使用黑色字迹签字笔填写姓名、座次号。
第七条 中级资格考试答题开始前,考生应将试题本左上角“试卷类型”下的条形码揭下,粘贴在答题卡的条形码粘贴区内,否则无法取得考试成绩。
第八条 考生答题时,答题卡卡面应当保持清洁,禁止折叠,禁止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不得使用涂改用品。
第九条 考生在考试中途一般不得离开考场。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暂时离开考场,必须经监考人员同意,并由指定的监考人员陪同往返。
第十条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题本和答题卡反扣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检查并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不得将试题本、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
第十一条 考生应当遵守考场规则,尊重考场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二条 考生因个人原因,坐错座位、错误填写填涂姓名和准考证号、未粘贴或错误粘贴“试卷类型”条形码(仅限中级资格考生)等,造成成绩出现差错的,后果自负。
第十三条 考生在考试期间违纪违规的,按照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 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此前发布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规则》(财会考办字〔2002〕4号)、《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违规违纪处理规定》(财会考办字〔2002〕4号)同时废止。
这回终于可以放心备考了!不过是否还会发布新的考场规则,一切以官方通知为准,有消息小编也会及时通知大家!
终于尘埃落定,大家焦躁的心情可以收一收啦!考试时间已经确定,接下来就靠大家啦!各位延期中级考生一定要踏踏实实备考,好好利用这多出来的学习时间,一举拿下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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