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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老师
税务师,审计师,高级会计师,西北大学现代学院校外导师,深耕财税领域二十年,先后在上市公司、科技企业及软件企业任职。理论基础殷实,实务经验全面、授课经验丰富,尤其对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研发型初创企业财税问题有较深的研究。2015年开始在正保会计网校主讲由马老师原创的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科技创新专企业财税核算、纳税筹划、财务管理等课程,凭借着条理清晰的授课思路、详实细致的授课内容、干脆利落的授课风格获得了众多学员的支持和认可。同时受到招商银行、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州民营科技园、秦创原、西北大学MBA学院等单位的邀请主讲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线下内训课程,获得学员的一致认可与好评!
课程安排
录播课程表 | 视频开放时间说明 |
课前引导视频 | 报课后即可学习录播视频,学习期180天。 |
1、课程介绍 | |
2、前言 2022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变化点 | |
3、第一部分 全面认识企业所得税 | |
4、第二部分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准备工作(1) | |
5、第二部分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准备工作(2) | |
6、第三部分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梳理(1) | |
7、第三部分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梳理(2) | |
8、第三部分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梳理(3) | |
9、第三部分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梳理(4) | |
10、第三部分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梳理(5) | |
11、第三部分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梳理(6) | |
12、 第四部分 政府补助税会差异及申报(1) | |
13、第四部分 政府补助税会差异及申报(2) | |
14、第五部分 不征税收入的税会差异及申报(1) | |
15、第五部分 不征税收入的税会差异及申报(2) | |
16、第五部分 不征税收入的税会差异及申报(3) | |
17、第五部分 不征税收入的税会差异及申报(4) | |
18、第六部分 研发费用的涉税问题及申报(1) | |
19、第六部分 研发费用的涉税问题及申报(2) | |
20、第七部分 企业所得税实操演练-企业基本信息 | |
21、第七部分 企业所得税实操演练-业务1-5 | |
22、第七部分 企业所得税实操演练-业务6 | |
23、第七部分 企业所得税实操演练-业务7-16 | |
24、第七部分 企业所得税实操演练-业务17-21 | |
25、第七部分 企业所得税实操演练-业务22 | |
26、第七部分 企业所得税填表演练(1) | |
27、第七部分 企业所得税填表演练(2) | |
28、第七部分 企业所得税填表演练(3) | |
29、第七部分 企业所得税填表演练(4) | |
30、第七部分 捐赠支出纳税调整明细表 | |
31、第七部分 企业所得税填表演练(5) | |
32、第七部分 企业所得税填表演练(6) | |
33、第七部分 企业所得税填表演练(7) | |
赠送资料:1、电子版课程讲义;2、购课后添加班主任微信【kfkt001】进入专属课程答疑群 |
教学大纲
第一部分 全面认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一、一句大白话解释什么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二、利润总额与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额、实际应纳所得税额的关系
三、企业所得税预缴与汇算清缴的区别与联系
第二部分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的准备工作
一、账务处理需做哪些准备
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单据有哪些?
三、票据取得时间与会计年度时间不一致的涉税风险
四、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考虑的哪些方面
五、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正确步骤
六、汇算清缴后涉及的财务事项
第三部分 高新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梳理
一、高新软件企业涉及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二、高新软件企业涉及的非所得税优惠政策
三、各项优惠政策详解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要取消了吗?
2、集成电路与软件企业优惠政策
3、技术转让所得减免税
4、海南自贸港所得税优惠政策
5、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与一次性扣除
6、高新科技企业与科技型中小企业弥补亏损
第四部分 政府补助的税会差异与申报
一、政府补助税会差异会涉及到的表格
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产生的税会差异
1、总额法下的税会差异
2、净额法下的税会差异
3、税务系统对于净额法下税会差异不同的认知
三、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产生的税会差异
1、总额法下的税会差异
2、净额法下的税会差异
3、财政性资金形成的研发费用
第五部分 不征税收入的税会差异与申报
一、不征税收入包括哪些?
二、不征税收入的条件与注意事项
三、软件企业是否一定要做不征税收入?
1、介绍两种方案
四、不征税收入的案例与申报
第六部分 研发费用的涉税问题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一、研发费用财务核算
1、研发费用来源
2、研发费用会计科目设置
3、研发费用核算的不同阶段与财务处理
4、研发费用核算的要求与原则
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1、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导图
2、账面归集研发费用与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关系
3、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范围
4、如何准备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留存备查资料
第七部分 高新软件企业所得税汇算申报案例演练
1、企业基本信息介绍
2、具体经济业务与税会差异分析
3、填写申报表
学员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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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协议
1、电脑听课:登录https://www.chinaacc.com,输入学员账号登录,找到对应课程,点击进入听课。
2、手机听课:打开正保会计网校APP登录—点开【学习】找到报名的课程,点击进入听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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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书
甲方:开放课堂会计实务课程辅导学员
乙方: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甲方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一旦甲方成功付费购买本协议项下乙方提供的辅导课程,即表示甲方同意遵循本协议之全部约定。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由乙方旗下正保会计网校(www.chinaacc.com) 为甲方提供与甲方选报辅导课程对应的辅导培训服务。具体条款如下:
1 定义条款
本协议适用于正保会计网校(www.chinaacc.com) 开放课堂会计实务 30天/90天/180天 课程辅导 服务。 本协议下“ 30天/90天/180天” 课程辅导服务是指乙方旗下正保会计网校(www.chinaacc.com)向特定注册学员推出的,在该等注册学员选报课程并交费后,乙方按照本协议相关条款的规定向该等注册学员提供的课程学习服务。
2 辅导课程、费用及费用支付
2.1 乙方提供的“ 30天/90天/180天” 辅导课程、讲义及价格均以甲方在乙方正保会计网校(www.chinaacc.com)平台选报并成功支付的信息为准。
2.2乙方按照甲方最终选报的课程、班次、服务及实际交纳的学习费用向甲方提供相应的辅导服务。
2.3乙方提供的辅导课程、讲义、配套资料、答疑服务等以当年对应课程辅导的招生方案为准。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老师、课程、大纲、答疑服务等,乙方有权根据实际调整变更具体服务内容和细节。
2.4乙方随课赠送的礼品、课程、分期贴息优惠或其他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优惠政策,如有退换课情况,乙方有权扣除相应费用(如若原包装完整,甲方可以寄回,乙方不予扣除相应费用)。
2.5 购课规则
2.5.1直播课程开课前,甲方如不满意课程内容且未超过课程总时长的10%,可免费申请更换一次;
2.5.2甲方如当期无法上直播课,可在报名交费1年内免费申请一次补学机会;
2.5.3课程有效期内申请退费,若已听课,则需根据具体听课时长扣费【费用计算规则为:(甲方实际交费金额-甲方实际交费金额×20%)÷课程总时长×甲方已听课时长】,若未听课只下载了资料讲义,则需在实际交费金额中扣除20%的费用,剩余的金额退还甲方;
2.5.4直播课因其教学特点,若因故未达到开课标准,可能会延期或调整,遇此特殊情况时网校将及时通知,并可为学员办理更换同类型的相应课程;
2.5.5体验课程(或免费课程)购买后请按时进入直播教室听课,体验(或免费)内容不提供以上购买正式课程的学员所享有的更换、补学及延期等服务;
2.5.6购课后须在页面提示的关闭时间前观看课程,课程关闭后可按2.5.2约定申请补学,逾期视为放弃补学,乙方不再提供退费或补学服务;
2.5.7课程退换政策:网校课程为服务类商品,购买后无任何下载记录(包含讲义、配套资料等),可享受“7天无理由退款/换课”;
2.5.8如需发票,请在报名交费后1年内提交申请,逾期将不予办理。
3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权利
甲方在按照本协议的规定交纳全部学习费用后,有权利享受乙方为“30天/90天/180天”学员所提供的教学及辅导服务,具体服务内容以乙方网站公示的招生方案为准。
3.2 义务
3.2.1 甲方应按时、全额交纳学习费用;
3.2.2 甲方对于乙方提供的学习课程,应保证只供甲方个人单独学习使用,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公开课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学习课程、与他人共享学习账号、将自己的学习账号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将学习课程公开播放、传播下载的课程及讲义、资料、或以任何方式供多人同时使用。若甲方违反上述约定,甲方的学习权限将被乙方无条件立即关闭,已支付的费用不予退还,同时甲方应承担因此给乙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及其他一切法律后果。
4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权利
4.1.1 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相关条款获得甲方交纳的相应学费;
4.1.2 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获得、持有和核对甲方提供的有关个人信息、资料。
4.2 义务
4.2.1 乙方应提供本协议规定的辅导服务;
4.2.2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均能够正常使用;但是因不可抗力以及甲方的原因造成不能正常使用乙方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运营商提供的网络中断、甲方不具备上网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不具备软硬件条件或者软硬件故障)等,则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 不可抗力
5.1不可抗力指超出本协议双方控制范围,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无法克服,使得本协议一方或双方部分或者全部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事件。这类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暴动、网络中断、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5.2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是由于不可抗力,则该方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5.3不可抗力事由发生后,若有可能,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对方(乙方可以通过网站公告的方式通知甲方),凡违反此通知义务且不履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须赔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5.4 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曾受不可抗力影响而未能履约的一方应尽最大努力恢复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6 争议的解决
6.1 本协议的内容、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6.2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议,则双方应首先进行友好协商解决。
6.3 如果某一争议未在一方首次提出协商之日后 30 日内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可将该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北京仲裁。
7 完整协议
乙方在正保会计网校网站上公布的招生方案及网站的注册服务条款是本协议的补充,惟该等招生方案及网站注册服务条款与本协议有不同之处的,则以本协议的约定为准。
8 保密义务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个人资料和信息具有保密义务,除非法律规定或者有权政府机关的命令和要求或者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的个人信息和资料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甲方对本协议的内容、乙方提供的学习辅导课程的任何内容具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该等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者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使用。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足额赔偿乙方的损失。
9 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乙方为甲方开通本协议中甲方所报课程听课权限之日起至所报课程规定学习期限到期为止。
10 其他约定
10.1本协议采用电子协议形式,凡购买开放课堂会计实务课程辅导视为同意并签署本协议。本协议自甲方成功付费购买乙方本协议课程之后即生效。
10.2如甲方通过补差价的方式升级到开放课堂其他会计实务课程,类别价格高于本课程以外的辅导课程,则本协议自甲方课程升级至辅导班次生效之日起自动终止,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以甲方课程升级后的新班次协议书为准。
10.3本协议生效后,非经法定事由或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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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开放课堂会计实务课程辅导学员
乙方: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