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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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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

价      格: ¥ 299.0

课程形式: 录播课 课时数:2.6897223课时 所属类别: 政府会计事业单位 学习期:180天

课程收益:近年来在党和国家反腐倡廉大环境下,相关法律制度难以适应当前采购管理,纪委和审计部门也把采购环节做为一个重要关注点,使相关人员工作难度加大,难以应对;本课程主要针对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结合实操中遇到的难点,结合切身巡察审计经验,对办法做了一个详细的解读,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可以让相关工作人员全面理解政府采购需求相关规定,并在实操过程中如何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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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老师

迟元霞

迟元霞

迟元霞老师,毕业于兰州财经大学MBA硕士研究生,正高级会计师,国际注册会计师,正保会计网校特聘讲师,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教授,具有多年会计业务培训经验,多次为省直部门、市县财政局讲授《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经常抽调纪委巡查和专项审计工作,兼任财务总监、财税顾问,熟悉行政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行业,培养推荐近万余名学生就业于会计工作岗位。迟老师为实战型讲师,能够提供政府会计、工会会计制度改革衔接处理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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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安排

录播课程表 视频开放时间说明
课前引导视频 本课为录播课程,报课后即可学习录播视频,学习期180天。
1、政府采购需求背景和亮点
2、第二章采购需求的确定
3、政府采购需求调查
4、合同订立安排
5、采购方式评审方法8
6、合同类型文本
7、风险控制
8、监督责任和附则
      赠送资料:1、电子版课程讲义;2购课后添加班主任微信【kfkt001】进入专属课程答疑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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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大纲

      自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和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以来,为了促进政府采购工作从无序走向有序,我国的政府采购制度更多强调程序的公平、公开与公正,更多关注对流程的控制,强调流程的合法性和合规性。这种“轻两头、重中间”的制度设计,有效规范了政府采购流程,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当时的腐败现象。但是,随着我国政府采购行业20年的不断发展,这种制度设计也面临一些问题,比如,法律制度对流程的规定过于苛刻和细致,但又无法穷尽招标过程中面临的所有情况,导致某些法律规定过于僵化和刻板,执行“走样”。几万元采购额的项目也要采用公开招标的情况时有发生,公开招标成为了采购人免责的“法宝”。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和《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出台,说明我国政府采购顶层设计已经向“两端管起来,中间更灵活”转变。推出了《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一系列新要求,强调用需求引领政府采购全过程。
      本课程主要针对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结合实操中遇到的难点,结合切身巡察审计经验,对办法做了一个详细的解读,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可以让相关工作人员全面理解政府采购需求相关规定,并在实操过程中如何应用。

一、制度背景

二、管理办法的主要亮点

    1、亮点一:需求引领政府采购全过程

    2、亮点二:还权于采购人、还责于采购人

    3、亮点三:招标工作有计划、有预案

    4、亮点四:风险防控贯穿全过程

三、采购需求

    1、采购需求的概念和要求

    2、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

    3、开展采购需求的范围。

四、采购计划

    1、采购实施计划主要包括的内容

    2、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项目的要求

    3、采购人的要求

    4、供应商资格要求

    5、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定价方式

    6、采购项目涉及后续采购要求

    7、合同文本包含的内容

    8、履约验收方案要求

    9、采购过程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

五、风险控制

    1、建立审查工作机制

    2、一般性审查主要审查内容

    3、重点审查的内容

六、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

    1、财政部门的监督职责

    2、承担的法律责任

七、实操中比较关切的几个问题

    1、关于需求调查成果文件缺少标准的问题。

    2、关于咨询费用收取标准的问题。

    3、关于《办法》中客观量化的问题。

    4、关于业绩作为资格条件的范围和规模问题。

学员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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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书

甲方:开放课堂会计实务课程辅导学员

乙方: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甲方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一旦甲方成功付费购买本协议项下乙方提供的辅导课程,即表示甲方同意遵循本协议之全部约定。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由乙方旗下正保会计网校(www.chinaacc.com) 为甲方提供与甲方选报辅导课程对应的辅导培训服务。具体条款如下:

1 定义条款

本协议适用于正保会计网校(www.chinaacc.com) 开放课堂会计实务 30天/90天/180天 课程辅导 服务。 本协议下“ 30天/90天/180天” 课程辅导服务是指乙方旗下正保会计网校(www.chinaacc.com)向特定注册学员推出的,在该等注册学员选报课程并交费后,乙方按照本协议相关条款的规定向该等注册学员提供的课程学习服务。

2 辅导课程、费用及费用支付

   2.1 乙方提供的“ 30天/90天/180天” 辅导课程、讲义及价格均以甲方在乙方正保会计网校(www.chinaacc.com)平台选报并成功支付的信息为准。

2.2乙方按照甲方最终选报的课程、班次、服务及实际交纳的学习费用向甲方提供相应的辅导服务。

2.3乙方提供的辅导课程、讲义、配套资料、答疑服务等以当年对应课程辅导的招生方案为准。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老师、课程、大纲、答疑服务等,乙方有权根据实际调整变更具体服务内容和细节。

2.4乙方随课赠送的礼品、课程、分期贴息优惠或其他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优惠政策,如有退换课情况,乙方有权扣除相应费用(如若原包装完整,甲方可以寄回,乙方不予扣除相应费用)。

2.5 购课规则

2.5.1直播课程开课前,甲方如不满意课程内容且未超过课程总时长的10%,可免费申请更换一次;

2.5.2甲方如当期无法上直播课,可在报名交费1年内免费申请一次补学机会;

2.5.3课程有效期内申请退费,若已听课,则需根据具体听课时长扣费【费用计算规则为:(甲方实际交费金额-甲方实际交费金额×20%)÷课程总时长×甲方已听课时长】,若未听课只下载了资料讲义,则需在实际交费金额中扣除20%的费用,剩余的金额退还甲方;

2.5.4直播课因其教学特点,若因故未达到开课标准,可能会延期或调整,遇此特殊情况时网校将及时通知,并可为学员办理更换同类型的相应课程

2.5.5体验课程(或免费课程)购买后请按时进入直播教室听课,体验(或免费)内容不提供以上购买正式课程的学员所享有的更换、补学及延期等服务

2.5.6购课后须在页面提示的关闭时间前观看课程,课程关闭后可按2.5.2约定申请补学,逾期视为放弃补学,乙方不再提供退费或补学服务;

2.5.7课程退换政策:网校课程为服务类商品,购买后无任何下载记录(包含讲义、配套资料等),可享受“7天无理由退款/换课”;

2.5.8如需发票,请在报名交费后1年内提交申请,逾期将不予办理。

3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权利

甲方在按照本协议的规定交纳全部学习费用后,有权利享受乙方为“30天/90天/180天”学员所提供的教学及辅导服务,具体服务内容以乙方网站公示的招生方案为准。

3.2 义务

3.2.1 甲方应按时、全额交纳学习费用;

3.2.2 甲方对于乙方提供的学习课程,应保证只供甲方个人单独学习使用,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公开课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学习课程、与他人共享学习账号、将自己的学习账号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将学习课程公开播放、传播下载的课程及讲义、资料、或以任何方式供多人同时使用。若甲方违反上述约定,甲方的学习权限将被乙方无条件立即关闭,已支付的费用不予退还,同时甲方应承担因此给乙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及其他一切法律后果。

4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权利

4.1.1 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相关条款获得甲方交纳的相应学费;

4.1.2 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获得、持有和核对甲方提供的有关个人信息、资料。

4.2 义务

4.2.1 乙方应提供本协议规定的辅导服务;

4.2.2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均能够正常使用;但是因不可抗力以及甲方的原因造成不能正常使用乙方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运营商提供的网络中断、甲方不具备上网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不具备软硬件条件或者软硬件故障)等,则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 不可抗力

5.1不可抗力指超出本协议双方控制范围,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无法克服,使得本协议一方或双方部分或者全部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事件。这类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暴动、网络中断、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5.2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是由于不可抗力,则该方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5.3不可抗力事由发生后,若有可能,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对方(乙方可以通过网站公告的方式通知甲方),凡违反此通知义务且不履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须赔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5.4 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曾受不可抗力影响而未能履约的一方应尽最大努力恢复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6 争议的解决

6.1 本协议的内容、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6.2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议,则双方应首先进行友好协商解决。

6.3 如果某一争议未在一方首次提出协商之日后 30 日内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可将该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北京仲裁。

7 完整协议

乙方在正保会计网校网站上公布的招生方案及网站的注册服务条款是本协议的补充,惟该等招生方案及网站注册服务条款与本协议有不同之处的,则以本协议的约定为准。

8 保密义务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个人资料和信息具有保密义务,除非法律规定或者有权政府机关的命令和要求或者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的个人信息和资料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甲方对本协议的内容、乙方提供的学习辅导课程的任何内容具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该等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者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使用。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足额赔偿乙方的损失。

9 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乙方为甲方开通本协议中甲方所报课程听课权限之日起至所报课程规定学习期限到期为止。

10 其他约定

10.1本协议采用电子协议形式,凡购买开放课堂会计实务课程辅导视为同意并签署本协议。本协议自甲方成功付费购买乙方本协议课程之后即生效。

10.2如甲方通过补差价的方式升级到开放课堂其他会计实务课程,类别价格高于本课程以外的辅导课程,则本协议自甲方课程升级至辅导班次生效之日起自动终止,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以甲方课程升级后的新班次协议书为准。

10.3本协议生效后,非经法定事由或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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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开放课堂会计实务课程辅导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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