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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各阶段涉及的税金及计算 | 2019-01-10 19:00:00.0 2019-01-10 19:00:00.0~2019-01-10 2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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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大纲
一、房地产企业涉及的各类税种介绍
二、房地产企业的设立阶段的税金及计算
1.营业账簿
2.公司取得的各种权利许可证照
3.以房产、土地等不动产的投资,如何纳税
企业设立阶段一般涉及的税金较单一。
问题一:企业内部使用的有关凭证是否征收印花税
三、获取土地阶段的税金及计算
1.耕地占用税
2.城镇土地使用税
问题二:房地产公司取得土地后,一直未使用或被农民等占用,是否缴纳土地使用税?
3.契税
问题三:以自有房产作股投入本人独资经营的企业,是否缴纳契税?
问题四:企业合并或分立、重组,缴纳契税情况。
问题五: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产品对外投资成立相关企业,是否缴纳土地增值税?
四、开发阶段的税金及计算
1.土地使用税的计算
2.印花税,哪些合同需要纳税,如何纳税?
问题六:建筑企业给某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装饰及设计业务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工程业务,如何纳税?
问题七: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的计算?
五、销售阶段的税金及计算
1.增值税。销售阶段增值税是一个大税种,营改增之后,房地产企业是如何缴纳增值税,进项税合同如何抵扣?
问题八:房企售房时代收的契税、印花税、电话初装费、专项维修基金等是否缴纳增值税?
问题九:销售合同取消收取的违约金是否纳税
问题十:销售商品房时使用的抵用
2.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附加税费
3.印花税
问题十一:房屋买卖合同未最终成交,是否缴纳印花税
4.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主要税种之一,计算复杂,涉及时间较长。
问题十二:计算分摊的总面积,是否包括公共配套设施的占地面积
问题十三:房地产公司将开发的商品房,车位等无偿对外赠送,是否征收土地增值税?
问题十四:清算时,不同项目(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之间能否盈亏相抵?
问题十五:土地增值税清算时,配套设施发生的成本如何扣除?
问题十六: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是否加计扣除20%
问题十七:将开发的产品转为自用之后再对外销售时,是否加计扣除?
5.土地使用税,销售阶段,随着房产的销售,缴纳的土地使用税是不断的变动的。
6.房产税,房产税主要针对产权所有人缴纳的。
问题十八:小区内有业主共有的产权,有谁缴纳房产税?
问题十九:地下人防设施是否缴纳房产税?
7.企业所得税
问题二十:未完工开发产品的预售收入能否作为三费(业务招待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的计税基数
问题二十一:汇算清缴时能否扣除未完工预收款所缴纳的税金(比如预交的土地增值税)
六、房产持有,清算后销售
1.转投资性房地产
问题二十二:跨期收取的房租如何纳税?
问题二十三:出租合同中,免租期如何纳税?
2.清算后销售
企业清算后销售,特别的地方就是,土地增值税的计算缴纳。
学员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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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乙方提供的辅导课程、讲义、配套资料、答疑服务等以当年对应课程辅导的招生方案为准。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老师、课程、大纲、答疑服务等,乙方有权根据实际调整变更具体服务内容和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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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购课规则
2.5.1直播课程开课前,甲方如不满意课程内容且未超过课程总时长的10%,可免费申请更换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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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8如需发票,请在报名交费后1年内提交申请,逾期将不予办理。
3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权利
甲方在按照本协议的规定交纳全部学习费用后,有权利享受乙方为“30天/90天/180天”学员所提供的教学及辅导服务,具体服务内容以乙方网站公示的招生方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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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甲方对于乙方提供的学习课程,应保证只供甲方个人单独学习使用,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公开课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学习课程、与他人共享学习账号、将自己的学习账号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将学习课程公开播放、传播下载的课程及讲义、资料、或以任何方式供多人同时使用。若甲方违反上述约定,甲方的学习权限将被乙方无条件立即关闭,已支付的费用不予退还,同时甲方应承担因此给乙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及其他一切法律后果。
4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权利
4.1.1 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相关条款获得甲方交纳的相应学费;
4.1.2 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获得、持有和核对甲方提供的有关个人信息、资料。
4.2 义务
4.2.1 乙方应提供本协议规定的辅导服务;
4.2.2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均能够正常使用;但是因不可抗力以及甲方的原因造成不能正常使用乙方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运营商提供的网络中断、甲方不具备上网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不具备软硬件条件或者软硬件故障)等,则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 不可抗力
5.1不可抗力指超出本协议双方控制范围,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无法克服,使得本协议一方或双方部分或者全部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事件。这类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暴动、网络中断、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5.2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是由于不可抗力,则该方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5.3不可抗力事由发生后,若有可能,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对方(乙方可以通过网站公告的方式通知甲方),凡违反此通知义务且不履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须赔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5.4 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曾受不可抗力影响而未能履约的一方应尽最大努力恢复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6 争议的解决
6.1 本协议的内容、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6.2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议,则双方应首先进行友好协商解决。
6.3 如果某一争议未在一方首次提出协商之日后 30 日内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可将该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北京仲裁。
7 完整协议
乙方在正保会计网校网站上公布的招生方案及网站的注册服务条款是本协议的补充,惟该等招生方案及网站注册服务条款与本协议有不同之处的,则以本协议的约定为准。
8 保密义务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个人资料和信息具有保密义务,除非法律规定或者有权政府机关的命令和要求或者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的个人信息和资料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甲方对本协议的内容、乙方提供的学习辅导课程的任何内容具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该等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者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使用。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足额赔偿乙方的损失。
9 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乙方为甲方开通本协议中甲方所报课程听课权限之日起至所报课程规定学习期限到期为止。
10 其他约定
10.1本协议采用电子协议形式,凡购买开放课堂会计实务课程辅导视为同意并签署本协议。本协议自甲方成功付费购买乙方本协议课程之后即生效。
10.2如甲方通过补差价的方式升级到开放课堂其他会计实务课程,类别价格高于本课程以外的辅导课程,则本协议自甲方课程升级至辅导班次生效之日起自动终止,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以甲方课程升级后的新班次协议书为准。
10.3本协议生效后,非经法定事由或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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