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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票表税”比对风险管理与实务(第 2 期)

价      格: ¥ 384.0 日常价:¥480.0

报名人数:1/50人 报名截止:Mon Aug 06 19:30:00 CST 2018

课程形式: 直播课 课时数:6.0课时 所属类别: 税务筹划纳税申报

课程收益:1、从增值税发票管理角度,帮助企业梳理发票主要涉税风险点,引导学员制定切合企业实际的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实现以票控税的目的;2、从增值税纳税申报角度,深入讲解增值税9张申报的表内、表间逻辑关系的涉税风险与实务;3、从增值税会计核算角度,详细解读最新增值税会计核算实务和风险管理;4、从增值税税收政策角度,深入解读与“票表税”比对相关的主要税收政策;5、从内部控制角度,指导企业识别“票表税”比对后的财税风险、制定风险管理流程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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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老师

夏文杰

夏文杰

全国财税实战讲师,高校教师,副教授,清华大学职业经理训练中心总裁研修班、卓越财税管理高级研究班特邀讲师,北京理工大学EDP中心中小企业领军人才高级研修班特邀讲师,正保会计网校特聘讲师,河北省财政厅财税特聘(专家)讲师、河北省第七届会计学会理事、兼任多家企业财税顾问、兼任多家大型企业财税、内部控制培训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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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安排

直播课程表 直播课程安排
增值税“票表税”比对风险管理与实务(一) 2018-08-06 19:00:00.0  2018-08-06 19:00:00.0~2018-08-06 22:00:00.0
增值税“票表税”比对风险管理与实务(二) 2018-08-07 19:00:00.0  2018-08-07 19:00:00.0~2018-08-07 22:00:00.0
      赠送资料:电子版课程讲义

教学大纲

【课程背景
 2018年2月27日,税总函〔2018〕94号明确从2018年3月1日调整为5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将对全国增值税纳税人推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利用金税三期全面推开的契机,以“互联网 税务”和大数据下的信息化应用为依托,通过优化整合现有征管信息资源,对增值税纳税申报信息进行“票表税”比对,并对比对结果进行相应处理。税总发[2017]124号文件明确规定了增值税“票表税”比对的范围、内容、规则和流程。尤其对申报比对结果不相符的申报暂不对其税控设备进行解锁,将异常比对结果转交申报异常处理岗,异常处理岗核实不能解除异常的,不得对税控设备解锁,由税源管理部门核实处理。税源管理部门核实后发现涉嫌虚开发票等严重涉税违法行为,经稽查部门分析判断认为需要稽查立案的,转交稽查部门处理。
 企业全面实行“票表税”比对监管,不仅影响公司财务指标,更为重要的是将给企业销售、集中采购、财务管理、税务管理、合同涉税、信息系统等带来重大影响和风险。针对“票表税”比对将给企业带来的一系列财税风险,企业应该如何识别财税风险、如何评估财税风险、如何应对财税风险,这一系列问题是企业现在面临的现实问题。
第一部分 “营改增 金税监控”下企业财税环境及涉税风险来源
 1.“营改增 金税监控”下企业主要涉税风险来源;
 2.增值税下企业销项侧和进项侧的财税风险点梳理和提示;
 3.企业自身财税主要风险点管理及控制;
 4.企业财税风险与内部控制案例分享;
第二部分 各类企业增值税“票表税”比对下“票”的主要涉税风险与措施
 1.“走逃失联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企业带来的主要风险与控制;
 2.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的主要涉税风险及应对;
 3.“两票制”税收新政给企业带来的影响与应对;
 4.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带来的违法行为及案例分析;
 5.企业如何设计发票开具流程来控制发票虚开实务;
 6.企业善意取得和恶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企业带来的影响与应对;
 7.企业如何设计进项发票和销项发票管理制度;
 8.发票的抵扣、认证实务给企业带来的各类风险;
 9.企业如何设计更加合理的发票传递流程
 10.等等
第三部分 各类企业增值税“票表税”比对下“表”的涉税风险与应对
 1.“营改增 金税三期”下增值税纳税申报流程及主要报表结构分析;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结构及主要涉税风险提示分析及应对;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结构及主要涉税风险提示分析及应对;
 4.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结构及主要涉税风险提示分析及应对;
 5.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三)结构及主要涉税风险提示分析及应对;
 6.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四)结构及主要涉税风险提示分析及应对;
 7.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五)结构及主要涉税风险提示分析及应对;
 8.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其他附表)结构及主要涉税风险提示分析及应对;
 9.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与各类附表间逻辑关系涉税风险提示以应对;
第四部分 各类企业增值税“票表税”比对下“税”的涉税风险与应对
第五部分 各类企业增值税“票表税”比对下“账”的涉税风险与应对
 1.增值税会计核算会计科目设置;
 2.增值额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与申报实务;
 3.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会计核算与申报实务;
 4.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核算与申报实务;
 5.固定资产的增值税会计核算与申报实务;
 6.增值税出口退税业务会计核算与申报实务;
 7.增值税应纳税额的会计核算与申报实务;
 8.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的会计处理与申报实务;
 9.营改增企业过度政策的会计处理与申报实务;
第六部分 “票表税”比对对各类企业的影响及应对策略
 1.增值税“票表税”比对对企业财务指标的影响及管控;
  (1)增值税“票表税”比对对企业税负的影响与控制
  (2)增值税“票表税”比对对企业利润的影响与控制
  (3)增值税“票表税”比对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与控制
  (4)增值税“票表税”比对对企业纳税申报的影响与控制
  (5)增值税“票表税”比对对企业税收制度的影响与控制
  (6)等等;
 2.增值税“票表税”比对对企业成本项目的影响及管控;
  (1)增值税“票表税”比对对企业材料采购的影响与控制
  (2)增值税“票表税”比对对企业人工的影响与控制
  (3)增值税“票表税”比对对企业其他费用的影响与控制
 3.增值税“票表税”比对对企业合同管理的影响及管控;
 4.增值税“票表税”比对对企业发票工作的影响及管控;
  (1)企业如何设计和制定合理的销项发票管理办法;
  (2)企业如何设计和制定合理的进项发票管理办法;
 5.指导企业设计制定合理的业务流程(以采购和付款业务为例)
 6.等等

学员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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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开放课堂会计实务课程辅导学员

乙方: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甲方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一旦甲方成功付费购买本协议项下乙方提供的辅导课程,即表示甲方同意遵循本协议之全部约定。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由乙方旗下正保会计网校(www.chinaacc.com) 为甲方提供与甲方选报辅导课程对应的辅导培训服务。具体条款如下:

1 定义条款

本协议适用于正保会计网校(www.chinaacc.com) 开放课堂会计实务 30天/90天/180天 课程辅导 服务。 本协议下“ 30天/90天/180天” 课程辅导服务是指乙方旗下正保会计网校(www.chinaacc.com)向特定注册学员推出的,在该等注册学员选报课程并交费后,乙方按照本协议相关条款的规定向该等注册学员提供的课程学习服务。

2 辅导课程、费用及费用支付

   2.1 乙方提供的“ 30天/90天/180天” 辅导课程、讲义及价格均以甲方在乙方正保会计网校(www.chinaacc.com)平台选报并成功支付的信息为准。

2.2乙方按照甲方最终选报的课程、班次、服务及实际交纳的学习费用向甲方提供相应的辅导服务。

2.3乙方提供的辅导课程、讲义、配套资料、答疑服务等以当年对应课程辅导的招生方案为准。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老师、课程、大纲、答疑服务等,乙方有权根据实际调整变更具体服务内容和细节。

2.4乙方随课赠送的礼品、课程、分期贴息优惠或其他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优惠政策,如有退换课情况,乙方有权扣除相应费用(如若原包装完整,甲方可以寄回,乙方不予扣除相应费用)。

2.5 购课规则

2.5.1直播课程开课前,甲方如不满意课程内容且未超过课程总时长的10%,可免费申请更换一次;

2.5.2甲方如当期无法上直播课,可在报名交费1年内免费申请一次补学机会;

2.5.3课程有效期内申请退费,若已听课,则需根据具体听课时长扣费【费用计算规则为:(甲方实际交费金额-甲方实际交费金额×20%)÷课程总时长×甲方已听课时长】,若未听课只下载了资料讲义,则需在实际交费金额中扣除20%的费用,剩余的金额退还甲方;

2.5.4直播课因其教学特点,若因故未达到开课标准,可能会延期或调整,遇此特殊情况时网校将及时通知,并可为学员办理更换同类型的相应课程

2.5.5体验课程(或免费课程)购买后请按时进入直播教室听课,体验(或免费)内容不提供以上购买正式课程的学员所享有的更换、补学及延期等服务

2.5.6购课后须在页面提示的关闭时间前观看课程,课程关闭后可按2.5.2约定申请补学,逾期视为放弃补学,乙方不再提供退费或补学服务;

2.5.7课程退换政策:网校课程为服务类商品,购买后无任何下载记录(包含讲义、配套资料等),可享受“7天无理由退款/换课”;

2.5.8如需发票,请在报名交费后1年内提交申请,逾期将不予办理。

3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权利

甲方在按照本协议的规定交纳全部学习费用后,有权利享受乙方为“30天/90天/180天”学员所提供的教学及辅导服务,具体服务内容以乙方网站公示的招生方案为准。

3.2 义务

3.2.1 甲方应按时、全额交纳学习费用;

3.2.2 甲方对于乙方提供的学习课程,应保证只供甲方个人单独学习使用,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公开课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学习课程、与他人共享学习账号、将自己的学习账号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将学习课程公开播放、传播下载的课程及讲义、资料、或以任何方式供多人同时使用。若甲方违反上述约定,甲方的学习权限将被乙方无条件立即关闭,已支付的费用不予退还,同时甲方应承担因此给乙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及其他一切法律后果。

4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权利

4.1.1 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相关条款获得甲方交纳的相应学费;

4.1.2 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获得、持有和核对甲方提供的有关个人信息、资料。

4.2 义务

4.2.1 乙方应提供本协议规定的辅导服务;

4.2.2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均能够正常使用;但是因不可抗力以及甲方的原因造成不能正常使用乙方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运营商提供的网络中断、甲方不具备上网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不具备软硬件条件或者软硬件故障)等,则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 不可抗力

5.1不可抗力指超出本协议双方控制范围,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无法克服,使得本协议一方或双方部分或者全部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事件。这类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暴动、网络中断、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5.2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是由于不可抗力,则该方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5.3不可抗力事由发生后,若有可能,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对方(乙方可以通过网站公告的方式通知甲方),凡违反此通知义务且不履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须赔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5.4 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曾受不可抗力影响而未能履约的一方应尽最大努力恢复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6 争议的解决

6.1 本协议的内容、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6.2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议,则双方应首先进行友好协商解决。

6.3 如果某一争议未在一方首次提出协商之日后 30 日内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可将该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北京仲裁。

7 完整协议

乙方在正保会计网校网站上公布的招生方案及网站的注册服务条款是本协议的补充,惟该等招生方案及网站注册服务条款与本协议有不同之处的,则以本协议的约定为准。

8 保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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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乙方为甲方开通本协议中甲方所报课程听课权限之日起至所报课程规定学习期限到期为止。

10 其他约定

10.1本协议采用电子协议形式,凡购买开放课堂会计实务课程辅导视为同意并签署本协议。本协议自甲方成功付费购买乙方本协议课程之后即生效。

10.2如甲方通过补差价的方式升级到开放课堂其他会计实务课程,类别价格高于本课程以外的辅导课程,则本协议自甲方课程升级至辅导班次生效之日起自动终止,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以甲方课程升级后的新班次协议书为准。

10.3本协议生效后,非经法定事由或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解除。

—————————————————【以下无正文】———————————————————

甲方:开放课堂会计实务课程辅导学员

乙方: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