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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存款保险条例》,该条例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根据条例,最高偿付限额为50万元,且明确7个工作日足额偿付。央行测算,这一标准可以覆盖99.63%的存款人的全部存款。从1993年我国首次提出建立存款保险制度,至今已酝酿22年之久。
《存款保险条例》将要实施,市场因此而“风动”。根据相关专业资料推断,存款保险条例出台后有可能会发生以下三件事:
银行存款搬家在所难免
银行存款在理论上不再绝对安全,可能引发储户存款分散化。因为存款保险对50万以下个人存款全额兑付,所以超过50万存款的有钱人会将存款分散给多家银行,选择不同的理财产品将会成为储户分散投资的新趋势。
作为民众,应提高存款风险意识。《存款保险条例》的实施,使得银行存款不再是“保险柜”。民众应重新树立存款理念和投资观念,不要为贪图高额存款利率而不顾风险,要始终把资金安全放在理财首位。从目前来看,应牢记两条原则:第一,要转变储蓄观念,增强风险意识,不能再迷信银行不会倒闭的“神话”,保持理性存款行为。第二,要转变储蓄方式,大额存款尽量分开存储不同银行,不把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如此,万一某家银行发生风险,也不至于损失过大。
银行对存款的竞争更趋激烈,银行声誉更为重要
未来,银行业的竞争将进一步加速,随着隐性担保的国家信用逐步让位于银行信用,中小商业银行的竞争力将更多地取决于资本实力、经营管理水平、盈利能力、流动性等自身因素。存款是银行立身之本,存款保险出台后,银行对存款的竞争会更趋激烈。中小银行有可能在储户资金分散化的过程中揽获更多存款,但一些声誉不佳的银行揽存难度却比以前更大,从而面临更大的竞争压力。
银行破产条例或将出台
以前国内的商业银行谈“破产”,几乎是不可想象的事情。就是到了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之后,银行破产仿佛也只是欧美国家在面临的难题。由于涉及储户资金安全,中国的银行一向没有破产的可能。在存款保险确立兜底机制后,银行破产法的出台已经扫清了最关键的障碍。
过去,中国储户的存款由政府隐性担保,绝无兑付之忧。但这种兜底机制放纵了风控不严的银行,尤其是民营银行加入后,由财政资金替民营资本兜底更不合理。因此,存款保险的出台就尤为必要。存款保险制度作为中国金融改革的重要一步棋,为全面深化银行业改革提供了风险保障,并为我国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扫清了障碍,必将产生极其深远的影响。
点击阅读:存款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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