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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个人关注名单是指国家外管局为了防范个人项下资金流动风险而设立的特殊名单。根据《个人分拆结售汇“关注名单”管理规定(试行)》,经银行筛选确认后,出借年度总额参与分拆的个人、境内分拆划转资金和购结汇资金的归集个人,或者银行通过人工核查或其他途径确认分拆的个人、外汇局发现办理可疑结售汇交易并经银行核实确认的个人,均应纳入“关注名单”管理。
“关注名单”的关注期限为个人被纳入“关注名单”之日起的当年及之后两年。在关注期限内,银行不得为“关注名单”内的个人办理电子银行结汇和售汇业务;通过柜台为其办理结售汇业务时,应比照超过年度总额的结售汇要求,经常项下须审核真实性材料,资本项下须经必要核准。
个人如果被告知列入“关注名单”,需要按照以上规定,先确认自己近两年内是否有上述分拆行为。如果没有,应咨询办理兑换外汇的银行,要求查实自己被纳入关注名单的原因,并就相应事项提交真实性、一致性的相关材料,以证明自身结售汇为年度总额内满足自用需要的行为。如经银行审核确认无误,可从“关注名单”中予以删除。对于确因存在违规交易进入“关注名单”的个人,在关注期内如果未再次出现违规交易行为,银行将在关注期满后予以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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