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上市公司授予个人的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的纳税期限是否有特殊规定?
【回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第二条第一项规定,上市公司授予个人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个人可自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或取得股权奖励之日起,在不超过12个月的期限内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上市公司授予个人的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期限按上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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