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虚开发票是如何界定的 你需要注意了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7/08/16 14:14:22  字体:

在“金税三期”系统实施之后,税务机关对于增值税发票的稽查更加的便捷明确,这就要求企业对于发票的管理给予足够的重视。那么我们应该如何正确理解这些发票管理的相关规范,以及如何规避此类税务风险?接下来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虚开发票的相关问题。

虚开发票是如何界定的 你需要注意了

(一)虚开发票如何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2010年第587号)第二十二条对虚开发票行为给出了定义:(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司法解释,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进行了具体化:

1.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如何界定“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发票

“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发票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购货方与销售方存在真实的交易;

②销售方使用的是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专用发票;

③专用发票注明的销售方名称、印章、货物数量、金额及税额等全部内容与实际相符;

④没有证据表明购货方知道销售方提供的专用发票是以非法手段获得的。

如有证据表明购货方在进项税款得到低扣、或者获得出口退税前知道该专用发票是销售方以非法手段获得的,对购货方应按偷税、骗取出口退税处理。

(三)一定不属于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安全地带

纳税人通过虚增增值税进项税额偷逃税款,但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不属于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销售了货物,或者提供了增值税应税劳务、应税服务;

2.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收取了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款项,或者取得了索取销售款项的凭据;

3.纳税人按规定向受票方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内容,与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相符,且该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纳税人合法取得、并以自己名义开具的。

受票方纳税人取得的符合上述情形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在减税降费的大环境下,税务机关势必会通过加强对企业的税务管理和辅导工作,来保证减税降费的实际效果。在全面营改增已经实现的情况下,增值税已经成为影响国家税收和企业税负最重要的税种之一,而增值税以票控税的特性,决定了企业务必要加强对于发票的管理工作,避免相应的税务风险的产生。

虚开发票的后果是很可怕的,情节严重者会处以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所以大家一定要好好了解发票的相关知识理论,不要用错误来给自己增长经验,想要高效的掌握财务知识就加入会计新锐实操训练营吧,在这里老师为你步步把关,高效学习实务技能,点击咨询加入>>

相关推荐:

哪些情况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这几种发票的报销要点纳税人需要重点关注

本文是正保会计网校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来自正保会计网校。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小海鸥

实务学习指南

报税倒计时

距4月报税结束还有 4月纳税申报

能力测评 开票报税
免费问答 资讯文章
财经法规 实务课程

免费试听

  • 张丽君财务报表解读

    张丽君主讲:财务报表解读免费听

  • 石真琼小规模纳税人申报

    石真琼主讲: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免费听

  • 赵海立建筑施工财税

    赵海立主讲:建筑施工财税免费听

  • 吕乐红字发票

    吕乐主讲:红字发票免费听

限时免费资料

  • 财务表格

  • 纳税申报

  • 成本管理

  • 常用Excel

  • 实务资料库

加入实务学习战队

会计实务

扫码找组织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