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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很多财务人员在问按季申报小规模纳税人如何进行预缴增值税,今天网校带大家看看按季申报小规模纳税人预缴增值税的案例~
【案例】
我是海口一家小型建筑公司,在海口和三亚都有建筑项目,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如果我公司2021年三季度销售额超过了45万元,但在三亚的建筑项目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是否需要在三亚预缴增值税?
【解析】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5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
因此,如果你公司2021年三季度销售额超过45万元,不能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如果在建筑服务预缴地三亚实现的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则当期无需在三亚预缴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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