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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很多小伙伴都在问,个体工商户增值税优惠目前有哪些?不要着急,网校为大家整理出来了,一起看看吧~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规定,2021年4月1日起,小规模增值税起征点提高至每月15万。
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2.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其中,自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3.税金及附加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可以享受最高减征50%最新的优惠政策。45万以下免征增值税和附加税(税局代开增值税专票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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