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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办理税费缓缴会影响即征即退吗?

来源: 上海税务 编辑:liuyi 2022/01/11 17:00:30  字体:

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企业,在办理缓缴后,后期缴纳税款时是否可以正常享受即征即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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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办理税费缓缴会影响即征即退吗?

关键词: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 增值税即征即退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0号,以下简称“30号公告”)规定,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可以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是对纳税人已经缴纳的增值税税款全部或者部分予以退还的政策,并未对纳税人申请办理退税的时间作出限制。因此,符合即征即退政策条件的纳税人,可按规定享受缓税政策,若在缓税期间按规定缴纳了部分税款,或者缓税期满缴纳税款后,仍可以办理增值税即征即退业务,足额享受税收优惠。

具体来说,对于制造业小微企业,缓税期间可以全部缓缴30号公告规定的增值税等税费,延缓期限届满,纳税人实际缴纳增值税后,可以办理退还对应属期的即征即退税额。

对于制造业中型企业,缓税期间需缴纳30号公告规定的包括增值税在内的各项税费50%部分,纳税人可以根据已经缴纳的增值税税款,按照即征即退政策规定的条件,计算可享受的即征即退税额,并正常办理即征即退业务;延缓期限届满,纳税人依法缴纳剩余税款后,可以再次就对应属期即征即退应退税额的剩余部分办理退税。

当然,制造业中型企业的纳税人也可以在缓税期满、足额缴纳税款后,一次性办理对应属期的即征即退业务。

关键词:

制造业小微企业 安置残疾人即征即退

问:我是一家生产衣帽服装的制造业企业,雇佣了10名残疾工人,享受安置残疾人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每月最高可退还增值税7.6万元。2021年11月,我在电子税务局申报纳税,计算出10月所属期应纳增值税为10万元,系统提醒我属于制造业小微企业,可以办理全额缓税。请问,享受全额缓税政策后,我该何时办理即征即退业务?

答:你公司2021年10月所属期应纳增值税10万元,按照全额缓税计算,11月申报期无需缴纳增值税。2022年1月缓税期满后,你公司在2022年2月申报期内申报缴纳2022年1月相关税费时,应将2021年10月所属期缓缴的10万元一并缴纳。实际缴纳增值税款后,可按程序办理10月所属期安置残疾人增值税即征即退业务,退还10月所属期安置残疾人应退的增值税7.6万元。

关键词:

制造业中型企业 安置残疾人即征即退

问:我是一家生产日用品的制造业企业,雇佣了20名残疾工人,按规定享受安置残疾人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每月最高可退还增值税为14.72万元。2021年11月,我在电子税务局申报纳税,计算出10月所属期应纳增值税为20万元,系统提醒我属于制造业中型企业,可以办理50%缓税。请问,享受50%缓税政策后,我该如何计算并办理即征即退业务?

答:你公司2021年10月所属期应纳增值税20万元,按照缓缴50%税费计算,你公司11月申报期需缴纳增值税10万元。你公司可在实际缴纳10万元增值税后,按程序办理增值税即征即退业务。由于每月退还限额为14.72万元,11月可办理退还10万元增值税额。2022年1月缓税期满后,你公司在2022年2月申报期内申报缴纳2022年1月相关税费时,应将2021年10月所属期缓缴的增值税额10万元一并缴纳。实际缴纳增值税款后,可再次按程序办理10月所属期增值税即征即退业务,退还10月所属期安置残疾人应退增值税额的剩余部分4.72万元(=14.72-10)。

你公司也可以在缓缴期满,足额缴纳增值税款后,一次性办理10月所属期的即征即退业务。

关键词:

制造业中型企业 软件产品增值税实际税负超3%部分即征即退 

案例一

问:我是一家计算机制造企业,既生产硬件也生产软件,可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实际税负超3%部分即征即退政策。2021年10月我公司仅有软件销售业务,销售额为500万元。11月,我在电子税务局申报纳税,计算出10月所属期应纳增值税为35万元,如按规定办理软件产品即征即退业务,可退还增值税20万元(=35-500*3%)。系统提示我属于制造业中型企业,可以办理50%缓税。请问,享受50%缓税政策后,我该如何计算并办理即征即退业务?

答:你公司2021年10月所属期应纳增值税35万元,按照缓缴50%税费计算,11月申报期你公司需缴纳增值税17.5万元,按照你公司已实际缴纳的税款17.5万元计算,你公司实际税负为3.5%(=17.5/500),超过3%,可以正常办理增值税即征即退业务,享受退税款2.5万元(=17.5-500*3%)。2022年1月缓税期满后,你公司在2022年2月申报期内申报缴纳2022年1月相关税费时,应将2021年10月所属期缓缴的增值税额17.5万元一并缴纳。实际缴纳增值税款后,可再次按程序办理10月所属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业务。按照实际缴纳的10月所属期税款35万元计算,你公司实际税负为7%(=35/500),超过3%,合计应享受退税20万元(=35-500*3%),减去已经办理退还的2.5万元,应退还剩余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17.5万元。

你公司也可以在缓缴期满,足额缴纳增值税款后,一次性办理10月所属期的即征即退业务。

案例二

问:我是一家计算机制造企业,既生产硬件也生产软件,可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实际税负超3%部分即征即退政策。2021年10月我公司仅有销售软件的业务,销售额500万元。11月,我在电子税务局申报纳税,计算出10月所属期应纳增值税为25万元,如按规定办理软件产品即征即退业务,可退还增值税10万元(=25-500*3%)。系统提示我属于制造业中型企业,可以办理50%缓税。请问,享受50%缓税政策后,我该如何计算并办理即征即退业务?

答:你公司2021年10月所属期应纳增值税25万元,按照缓缴50%税费计算,11月申报期你公司需缴纳增值税12.5万元,按照你公司已实际缴纳的税款12.5万元计算,你公司实际税负为2.5%(=12.5/500),未超过3%,暂无可以退还的增值税。2022年1月缓税期满后,你公司在2022年2月申报期内申报缴纳2022年1月相关税费时,应将2021年10月所属期缓缴的增值税额12.5万元一并缴纳。实际缴纳增值税款后,可按程序办理10月所属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业务。按照实际缴纳的10月所属期税款25万元计算,你公司实际税负为5%(=25/500),超过3%,合计应享受退税10万元(=25-500*3%),由于未退还过税款,因此,你公司在缴纳缓缴税款后,可以办理即征即退业务并足额享受退税,共计可退还增值税10万元。

关键词:

制造业中型企业 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100%即征即退 

问:我公司属于制造业企业,有一部分业务是利用垃圾发电,按规定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100%即征即退政策。2021年10月我公司仅有利用垃圾发电业务。11月,我在电子税务局申报纳税,计算出10月所属期应纳增值税为100万元,系统提醒我属于制造业中型企业,可以办理50%缓税。享受50%缓税政策后,我该如何计算并办理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100%即征即退业务?

答:你公司2021年10月所属期应纳增值税100万元,按照缓缴50%税费计算,11月申报期你公司需缴纳增值税50万元。你公司可在缴纳50万元增值税以后,按程序办理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由于退税比例为100%,11月可办理退还增值税50万元。2022年1月缓税期满后,你公司在2022年2月申报期内申报缴纳2022年1月相关税费时,应将2021年10月所属期缓缴的增值税额50万元一并缴纳。实际缴纳增值税款后,可再次按程序办理10月所属期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业务,退还10月所属期应退增值税的剩余部分50万元。

你公司也可以在缓缴期满,足额缴纳增值税款后,一次性办理10月所属期的即征即退业务。

关键词:

制造业中型企业 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50%即征即退

问:我是一家制造业企业,从事废塑料综合利用,按规定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50%政策。2021年11月,我在电子税务局申报纳税,计算出10月所属期应纳增值税为160万元,系统提醒我属于制造业中型企业,可以办理50%缓税。享受50%缓税政策后,我该如何计算并办理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50%业务?

答:你公司2021年10月所属期应纳增值税160万元,按照缓缴50%税费计算,11月申报期你公司需缴纳增值税80万元。你公司可在缴纳80万元增值税以后,按程序办理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由于退税比例为50%,11月可办理退还增值税为40万元(=80*50%)。2022年1月缓税期满后,你公司在2022年2月申报期内申报缴纳2022年1月相关税费时,应将2021年10月所属期缓缴的增值税额80万元一并缴纳。实际缴纳增值税款后,可再次按程序办理10月所属期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业务,退还10月所属期应退增值税的剩余部分40万元(=80*50%)。

需要说明的是,你公司也可以在缓缴期满,足额缴纳增值税款后,一次性办理10月所属期的即征即退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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