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0 苹果版本:8.7.3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退还问题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6/03/23 09:05:24  字体:

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当期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开红字发票可以理解,但追回全部联次不能理解,发票对方都已入账处理了,怎能追回呢?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规定,追回和开具红字发票是或者的关系,选择追回的话需要协商,对方可以采用复印件入账,还是需要根据政策来执行。

相关法规阅读: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

注:转载本文请注明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泥巴姐

实务学习指南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