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优惠政策
【执行时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优惠内容】
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
● 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
● 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除外。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2号)
更多推荐:
下一篇:个人所得税新税率表来了!建议收藏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