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41 苹果版本:8.7.4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注意!个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开始啦

来源: 厦门税务 编辑:yushaungsw 2021/02/01 12:11:53  字体:

一年一度的个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已于1月份开始啦,快和我们一起来看看相关政策吧。

一、哪些纳税人为办理对象?  

以下纳税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的经营所得,且实行查账征收的,需要办理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①个体工商户业主  

②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  

③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  

④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 

⑤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

二、何时进行办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纳税人需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因此,2020年度个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的时限为2021年3月31日前。

三、需要填写哪些申报表?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的,应当在月度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预缴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

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四、税款如何计算?

(一)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经营主体的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二)查找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注意!个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开始啦

推荐阅读:

个税汇算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操作指引

个税汇算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操作指引

实务学习指南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