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0 苹果版本:8.7.3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财税问答:跨年度的成本费用会计和税务如何处理

来源: 每日税讯 编辑: 2017/02/23 14:27:30  字体:

问:跨年度的成本费用会计和税务如何处理?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六条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根据上述规定,发票所载费用,纳税人应根据权责发生制确认是否形成当年度的费用,如果属于当年度费用,会计上应确认为当年度的费用而不必预提,同时作为当年度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汇算清缴前取得发票的,不再进行纳税调整,未取得的,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相关推荐:

考了会计证 没有实务经验 准备从事会计工作 怎么破

将来部分工作被人工智能取代 会计人员需做什么才不会被淘汰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小泥鳅

实务学习指南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