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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十七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扣缴的税款,按年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不包括税务机关、司法机关等查补或者责令补扣的税款。扣缴义务人领取的扣缴手续费可用于提升办税能力、奖励办税人员。
从2021年1月1日至3月30日,个人所得税扣缴单位可以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退付手续费核对”模块申请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如何办,往下看,非接触,轻松退。
扣缴端具体办理流程
第一步
电脑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
第二步
在首页左侧菜单栏点击“退付手续费核对”。
第三步
查看确认信息并“确定”,点击获取2020年个税扣缴数据。
第四步
对单户核对清册的实缴(退)税款记录进行核对和勾选后,点击“下一步”。
第五步
进入“确认结报单”,核对完成后,点击“申请退库”提交。
第六步
成功提交手续费退付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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