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41 苹果版本:8.7.4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企业所得税预缴时常见误区 务必了解!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张美好 2021/02/19 11:24:31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由税务机关具体核定。”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企业所得税预缴时常见误区。

企业所得税预缴时常见误区 务必了解!

误区一:企业所得税预缴时未取得发票的,不能在预缴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六条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误区二:只要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真实、准确,季度预缴可以任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工作的通知》

三、各级税务机关要处理好企业所得税预缴和汇算清缴税款入库的关系,原则上各地企业所得税年度预缴税款占当年企业所得税入库税款(预缴数+汇算清缴数)应不少于70%。

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1号规定,企业在预缴申报所得税时,“利润总额”填报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会计规定核算的利润总额。如果企业违反此项规定,税务机关可能根据税收征管法,给予纳税人以“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责令限期缴纳并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的行政处理。

税务问题是财务人员最关注的问题,中华会计网校《财会人必须掌握的100个涉税问题》课程,系统梳理了企业日常税务中涉及的所有重要的税收法规,让你快速搞定税务问题!点击进入>>

相关标签:

企业所得税    汇算清缴     税务申报

实务学习指南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