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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财务会计中,通过提供劳务取得的存货是指企业通过自身提供的劳务活动,直接或间接地获取到的存货。这类存货的形成过程与传统的购买或生产方式有所不同,它强调的是通过劳务活动的投入来实现存货的增加。例如,一家建筑公司通过施工服务为客户提供房屋建造,过程中使用的材料和半成品可以被视为通过提供劳务取得的存货。这类存货的确认和计量需要遵循特定的会计准则,以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确认和计量通过提供劳务取得的存货时,企业需要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相关规定。具体来说,存货的确认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与该存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 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计量方面,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对于通过提供劳务取得的存货,其成本通常包括:
- 直接材料成本
- 直接人工成本
- 与存货加工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
例如,建筑公司在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材料和人工成本,以及与施工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都应计入存货成本。此外,企业还需要定期对存货进行评估,确保其账面价值不超过可变现净值,以避免存货跌价损失。
答:通过提供劳务取得的存货在财务报表中应按照存货的类别进行列报。具体来说,这类存货应列示在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资产项下,与其他存货项目合并列示。在附注中,企业应披露存货的分类、计量方法以及任何重要的会计政策变更。
在提供劳务过程中,如何区分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答:直接成本是指可以直接归属于特定存货项目的成本,如直接材料和直接人工。间接成本是指不能直接归属于特定存货项目的成本,如厂房租金、设备折旧等。在提供劳务过程中,企业应通过合理的成本分配方法,将间接成本合理分摊到各个存货项目中,以确保成本的准确计量。
如果通过提供劳务取得的存货发生跌价,应如何处理?答:如果通过提供劳务取得的存货发生跌价,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具体来说,企业应定期评估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如果存货的账面价值高于其可变现净值,应计提跌价准备,将存货的账面价值调整至可变现净值。跌价准备的计提和转回应在财务报表中予以反映,并在附注中披露相关的信息。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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