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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权行使的期限是什么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24/12/18 09:14:37  字体:

撤销权行使的期限是什么

在法律实践中,撤销权是指当事人因特定原因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某一行为的权利。撤销权的行使不仅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还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这一期限的设定,旨在保护交易安全,维护法律关系的稳定性。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撤销权的行使期限通常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如果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未行使撤销权,则撤销权消灭。
需要注意的是,撤销权的期限属于除斥期间,即该期限为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这意味着,一旦超过该期限,当事人将丧失撤销权,即使存在正当理由,也无法延长该期限。因此,当事人在发现可能存在的撤销事由时,应当及时采取行动,以免错过行使撤销权的机会。

常见问题

撤销权的期限是否可以延长?

答:撤销权的期限属于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因此,一旦超过该期限,当事人将丧失撤销权,即使存在正当理由,也无法延长该期限。

如果当事人在撤销权期限内未发现撤销事由,撤销权是否仍然存在?

答:撤销权的期限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如果当事人在撤销权期限内未发现撤销事由,撤销权期限并未开始计算,因此撤销权仍然存在。但一旦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必须在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撤销权将消灭。

撤销权的行使是否需要通过法院或仲裁机构?

答:撤销权的行使通常需要通过法院或仲裁机构。当事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撤销请求,并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撤销事由的存在。法院或仲裁机构将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案情,作出是否撤销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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