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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一种常见的交易方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指企业主要以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存货与固定资产之间的交换,如果满足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条件,即交换中涉及的补价占整个资产交换金额的比例低于25%,则该交易被视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答: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通常按照公允价值确定。如果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应为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或减去收到的补价)。如果公允价值无法可靠计量,则应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或减去收到的补价)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需要进行税务处理?答: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在税务处理上也需遵循相关税法规定。通常情况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可能涉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例如,换出存货可能需要视同销售处理,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可能需要在企业所得税申报中进行调整。因此,企业在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时,应咨询专业税务顾问,确保税务处理的合规性。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对企业的财务报表有何影响?答: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对企业的财务报表有多方面的影响。首先,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会影响资产负债表中资产的总额和结构。其次,如果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价值,企业可能需要确认相应的利得,这将增加利润表中的利润。反之,如果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价值,则可能需要确认损失。此外,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还可能影响企业的现金流,特别是涉及补价支付或收取的情况。因此,企业在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时,应综合考虑其对财务报表的影响,确保会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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