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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分配法是一种在成本会计中用于分配辅助生产部门成本的方法。
这种方法的核心在于,它不考虑辅助生产部门之间的相互服务,而是将每个辅助生产部门的成本直接分配给主要生产部门和最终产品。这种分配方法简化了成本计算过程,但可能在某些情况下导致成本分配的不准确性。直接分配法适用于那些辅助生产部门之间相互服务较少的行业,如制造业、建筑业等。在这些行业中,辅助生产部门的主要任务是支持主要生产部门,而不是为其他辅助部门提供服务,因此直接分配法可以简化成本计算,提高效率。
直接分配法与交互分配法有何区别?直接分配法与交互分配法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考虑辅助生产部门之间的相互服务。直接分配法忽略了这种相互服务,而交互分配法则通过多次分配来考虑这些服务,从而更准确地反映成本。因此,交互分配法虽然计算过程更为复杂,但在某些情况下能提供更精确的成本信息。
直接分配法在实际应用中有哪些局限性?直接分配法的主要局限性在于它忽略了辅助生产部门之间的相互服务,这可能导致成本分配的不准确性。例如,在一个辅助生产部门之间相互服务较多的企业中,直接分配法可能会低估或高估某些部门的成本,从而影响成本控制和决策。因此,在选择成本分配方法时,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权衡各种方法的优缺点。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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