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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财务会计中,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是企业根据税法规定计算出的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增值税额。
该科目主要用于核算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过程中产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以及购进商品、接受劳务过程中支付的进项税额。具体核算时,企业需要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准确记录和反映增值税的应交、已交和未交情况。答:企业购进原材料时,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主要取决于所购原材料的用途。如果原材料用于生产应税产品或提供应税服务,则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如果用于非应税项目或免税项目,则进项税额不可抵扣,需计入成本或费用。
企业如何处理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之间的差额?答:企业应定期(如每月或每季度)计算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之间的差额。如果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差额部分即为企业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增值税;如果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差额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直至抵扣完毕。
企业在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时,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答:企业在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时,如减免税、即征即退等,应根据具体政策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通常情况下,减免的税额应直接减少应交增值税的金额;即征即退的税额,应在实际收到退税款时,计入“其他收益”科目,同时减少应交增值税的金额。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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