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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是一种长期租赁形式,出租人将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但保留名义上的所有权。
在会计处理上,出租人需要遵循特定的准则来记录和报告这些交易。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和中国会计准则,出租人在进行融资租赁时,必须确认租赁收入、租赁成本以及相关的资产负债。在租赁期间,出租人需定期确认租赁收入和相关费用。租赁收入是基于未实现融资收益的摊销而产生的。每次收到租金时,出租人应按比例确认已实现的融资收益,并调整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
对于租赁资产的折旧,出租人通常不需要计提,因为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已经实质上转移给了承租人。但是,如果存在未担保余值,则需要对其进行评估并计提减值准备。若未担保余值发生减值,出租人应立即确认损失,并相应调整未来的租赁收入。
此外,出租人还需要披露与融资租赁有关的重要信息,包括租赁期限、租赁收款总额、未实现融资收益等,以便为财务报表使用者提供充分的信息。
答:可变租赁付款应在实际发生时确认为收入或费用。如果这些付款与指数或比率挂钩,则应在租赁开始日根据当时的指数或比率估计未来付款,并在后续期间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出租人在融资租赁结束时如何处理资产残值?答:如果租赁合同规定了资产残值的归属,出租人应根据合同条款处理。若资产残值归出租人所有,则应评估其公允价值并确认相应的损益;若归承租人所有,则无需进一步处理。
融资租赁对出租人的税务影响有哪些?答:融资租赁的税务处理取决于各国税法的具体规定。一般而言,出租人可以将租赁收入作为应税收入申报,同时将租赁成本作为扣除项。具体影响还需结合当地税法进行详细分析。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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