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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与纳税行为相关的当事人,在对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时,有权依法申请税务行政复议。
申请税务行政复议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规定。申请人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税务机关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一旦受理,税务机关将组成复议委员会,对案件进行全面调查和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申请人有权陈述意见、提供证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参与复议活动。
最终,税务机关会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复议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如果申请人对复议结果仍不满意,还可以进一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答:当企业对税务机关的征税决定、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其他具体行政行为持有异议时,可以申请税务行政复议。特别是当企业的财务报表显示应缴税额与税务机关核定金额存在较大差异时,企业有权通过复议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个人所得税申报错误能否申请税务行政复议?答:可以。如果个人发现自己的个税申报出现错误,比如扣除项目计算失误或收入确认不准确,导致多缴或少缴税款,可以通过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来纠正错误并调整应缴税额。
税务行政复议期间是否需要继续缴纳税款?答:通常情况下,申请税务行政复议不影响原缴税义务的履行。但在某些特殊情形下,如申请人提供了充分的担保,经税务机关同意,可以在复议期间暂停缴纳争议部分的税款。这有助于避免因重复缴税而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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