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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行政复议是指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其上一级税务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要求重新审查和处理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以下几种情形属于税务行政复议的范围: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时,纳税人需注意几个关键点:
首先,申请人必须是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人,即直接受到影响的纳税人。
其次,应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申请。逾期将丧失复议权利。
此外,提交申请书时应附带相关证据材料,以证明自己的主张。申请书中要详细说明事实经过、理由及请求事项。
值得注意的是,复议期间不停止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
对于复议结果不满意的一方,还可以进一步提起诉讼,但前提是必须先经过复议程序。
答:面对不合理征税决定,企业应及时收集并整理所有相关的财务记录和凭证,确保能够清晰地展示自身情况。然后,在法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的上级部门提出复议申请,并提供详尽的证据支持自己的立场。必要时可咨询专业律师或会计师的意见,确保申请过程合法合规。
个体工商户在遇到税务处罚时应采取哪些步骤?答:个体工商户若对税务处罚有异议,应立即着手准备相关资料,如账簿、发票等,以证明自身的经营状况及合法性。随后,按照规定的时间限制向上级税务机关提交书面复议申请,明确表达不满的原因及期望的结果。同时,保持与税务机关的良好沟通,争取达成共识。
跨国公司在华分支机构能否就中国税务机关的决定申请复议?答:跨国公司在华分支机构同样享有申请税务行政复议的权利。只要该机构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缴纳相应税款,便可以在认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依照中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提出复议申请。过程中,建议聘请熟悉中国税法的专业顾问协助处理。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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