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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相关法规,准予扣除的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类: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准确确定准予扣除的项目金额至关重要。纳税人需依据合法有效的凭证进行核算,确保每一项扣除都有据可查。
对于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应提供购地合同、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开发成本方面,则需要有详细的工程预算书、施工合同、付款凭证等文件支持;至于开发费用,则要保留好各项费用的原始单据。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在计算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时,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出具正式的评估报告。此外,对于财政部规定的加计扣除部分,纳税人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享受政策优惠的同时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答:房地产企业在开发过程中可能遇到一些特殊情况,例如因政府规划调整导致项目变更或延期,这可能影响到开发成本的确认时间点。另外,如果企业采取合作开发模式,涉及到的合作方分担的成本费用也需要合理划分,确保各自扣除项目的准确性。
旧房转让时,如何确定其评估价格?答:旧房转让时,评估价格通常由具备专业资质的评估机构根据房屋及建筑物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来确定。评估过程需考虑房屋的地理位置、建造年代、结构类型等因素,确保评估结果客观公正。
非房地产企业转让自用土地及房产时,是否也能享受加计扣除政策?答: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加计扣除政策主要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但对于非房地产企业而言,在特定情况下(如改制重组),也可能享受到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具体情况需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专业税务顾问。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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