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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在项目竣工后,房地产企业需要对土地增值税进行清算。此时,企业需按照实际发生的成本和销售收入重新计算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并与之前预征的税款进行对比。
清算公式如下:
应纳土地增值税 = (销售收入 - 扣除项目金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其中,扣除项目金额包括土地成本、开发成本、开发费用等。如果清算后的应纳税额大于预征税额,则企业需要补缴差额;反之,若小于预征税额,则可以申请退税。
此外,企业在进行清算时,还需要注意各项扣除项目的合法性和准确性,以确保清算结果的公正合理。
答:预征率由各地税务机关根据当地的房地产市场情况和政策要求制定,通常在1%至3%之间。企业可以通过咨询当地税务部门或查阅相关政策文件来获取具体的预征率。
土地增值税预征是否影响企业的现金流?答:土地增值税预征确实会对企业的现金流产生一定影响,尤其是在项目初期,销售收入尚未完全实现的情况下。因此,企业应提前做好资金规划,确保有足够的流动资金应对预征税款。
清算时如何处理预征税款与实际应纳税额之间的差异?答:在清算时,如果实际应纳税额大于预征税额,企业需要补缴差额;如果小于预征税额,则可以申请退税。企业应保留好所有相关凭证和记录,以便在清算时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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