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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自2019年正式实施。
这一政策旨在鼓励和支持退役军人自主创业,减轻其经济负担,促进社会就业和经济发展。对于退役军人创办的企业,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不仅是一项重要的财政支持措施,也是对退役军人再就业的有效激励。
根据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成立后的前三年内,每年可按应纳税所得额的≤ 50%进行减免。此外,地方税务机关还可能根据实际情况提供额外的优惠政策,如增值税减免等。
这项政策的实施显著降低了退役军人创业的成本,增强了他们的市场竞争力。许多退役军人通过这一政策的支持,成功转型为企业家,带动了更多人就业,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答:所有由退役军人创办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小微企业均可享受此政策。具体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注册时间、员工人数及年度营业收入等。
税收优惠对企业规模有何要求?答:一般而言,企业需满足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即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不同地区是否有不同的优惠政策?答:是的,各地政府会根据自身情况制定更为具体的实施细则。例如,某些地区可能会增加地方附加税的减免力度,或针对特定行业的退役军人企业提供专项扶持基金。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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