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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公共配套设施费是开发商为建设小区内公共设施(如学校、医院、绿地等)所支付的费用。
对于房地产企业而言,合理利用公共配套设施费进行税务筹划至关重要。
一方面,企业应确保所有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和使用均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以确保能够顺利享受税收优惠。另一方面,企业可以通过合理的财务安排,将公共配套设施费最大化地纳入扣除范围。例如,企业可以将部分配套设施的建设成本计入开发成本,从而增加可扣除金额。
此外,企业还可以通过与政府部门协商,争取更多的政策支持。例如,在某些地区,政府可能会对特定类型的公共配套设施提供额外的财政补贴或税收减免。这种情况下,企业不仅可以降低开发成本,还能进一步减轻税负。
答:并非所有的公共配套设施费都可以全部扣除。只有那些与房地产开发项目直接相关的,并且符合政府规划要求的配套设施费用才能作为扣除项目。企业需要保留完整的建设合同、发票等相关凭证,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如何界定“公共配套设施”?答:“公共配套设施”的界定通常依据当地政府的规划文件和相关规定。一般来说,公共配套设施是指为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求而建设的设施,如学校、医院、绿地等。企业应在项目立项阶段就与相关部门沟通确认,确保配套设施的性质符合政策要求。
如果公共配套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是否影响税收优惠?答: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即使公共配套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只要其建设和使用符合相关政策要求,仍然可以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但企业需要注意保存好相关协议和证明文件,以便在税务申报时提供充分依据。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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