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不动产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转让不动产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在企业财务处理中,转让不动产是一项重要的经济活动。

当企业决定出售其拥有的不动产时,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假设某企业在2023年1月1日以现金形式出售了一处厂房,售价为5,000,000元,该厂房原值为4,000,000元,累计折旧为1,500,000元。此时,需要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5,00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5,000,000
同时,将厂房从固定资产账户转出:
借:固定资产清理 4,000,000
借:累计折旧 1,500,000
贷:固定资产—厂房 5,500,000
接下来,计算并确认转让收益或损失。由于售价高于账面净值(原值减去累计折旧),产生转让收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 500,000
贷: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 500,000
常见问题
转让不动产时如何确定账面价值?答:账面价值等于不动产的原值减去已计提的累计折旧。例如,如果某不动产的原值为4,000,000元,累计折旧为1,500,000元,则其账面价值为2,500,000元。
转让不动产产生的收益是否需要缴纳所得税?答:是的,根据税法规定,企业转让不动产所获得的收益属于应税收入,需按适用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具体税率及优惠政策可能因地区和行业不同而有所差异。
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未完工项目时,会计分录有何特殊之处?答: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转让未完工项目时,除了按照常规流程处理外,还需特别注意成本结转的问题。未完工项目的成本包括土地购置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等。这些成本应在转让时一并转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并根据实际转让价格确认损益。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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