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问题:公司业务宣传、广告活动赠送礼品的个人所得税政策怎么规定的?
回答: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 74号
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下同),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原国税局公告2011 25号第二项(一)、(二)修订)
(点击图片即可报名)
还想学习更多财税知识吗?快来看李凤老师讲解的房地产企业票据、合同、账务、报表实训吧!
李凤老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二十余年财税工作经验,历经会计师事务所、企业会计、财务经理、财务总监等工作岗位,实战经验丰富,对企业财务管理尤其是房地产行业的财务管理工作有深入研究。授课语言通俗易懂、思路清晰,将财税理论与实务操作有机结合,帮助学员快速掌握财税要点。
本课程以实战应用与职业晋升为目标,为培养房地产开发企业专业财务人员而开设。首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务政策及会计核算进行专篇讲解,在此基础上,以房地产开发流程为主线,讲解公司设立、临时设施、工程开发、房屋销售、工程竣工、收益分配及公司注销的全流程财税处理,同时结合财务岗位的工作特点,进一步对房地产行业合同签订及票据审核要点进行解读。除财税理论外,本课程还包含了一定的房地产开发业务知识,佐之以三十余个精彩案例的细致剖析,以期帮助学员建立处理财税问题的系统性、全局观及税务思维,使学员达到听后即懂、学后即用、全面提升职场竞争力的效果。
更多各行业的晋升经验,税务知识,账务处理,天天可看免费直播(听直播,立领代金券,最高可领100元!),惊喜多多!尽在正保会计网校-开放课堂,点击进入了解更多>>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