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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服务纳税义务时间如何确定?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fengjunyan 2020/11/03 18:00:08  字体:

【问题】

贷款服务纳税义务时间如何确定?

【回答】

实际收到利息性收入的当天;或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如果开具发票的日期比前两者早,以开票日为扣缴义务的发生时间。

这里需要注意,财政部在财税2017年90号明确:对于利息或利息性质收入,仅对从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金额征收增值税。也就是说,对利息收入征不征增值税,是以该利息的产生时间区别对待。2018年1月1日前产生的利息,不计入销售额,不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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