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如果供应商不提供发票的处理怎么办?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fengjunyan 2020/12/10 14:21:14  字体:

【问题】

如果供应商不提供发票的处理怎么办?

【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三十六条  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三)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对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或者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

总结:

请求履行开具发票的义务应属于税务部门的行政职权范畴,不应由法院主管,这也是民商事法律关系与税收行政法律关系的区别之处。

因此,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可自行到税收行政管理部门寻求行政救济。

正保会计网校

(点击图片即可报名)

还想学习更多财税知识吗?快来看孙立华老师讲解的年终关账财务处理与涉税风险规避吧!

孙立华老师:20年财务从业经验,多年上市500强企业管理经验,历任集团总部财务总监等岗位,具备深厚的财务核算基础,对制定财务部门的组织架构、管理架构、考核制度(KPI)、工作流程及财务部门的相关制度等有独到见解。对进出口、金属事业、机电事业、贸易版等多版块财务处理有充分透彻的认识和实践。能够第一时间掌握会计、税务、稽查最前沿信息,专业知识扎实,擅于通过通俗易懂的方式,让您掌握知识,爱上专业,成为会计行业的领军人才。

年终关账对企业及每个财务人员都非常重要,大家辛辛苦苦工作了一年,到了最终结账时,却不知道有哪些风险点,可以由于一点点不细致,一点点不注意,让企业成为了涉税稽查的重点,让财务人员的个人征信瞬间为非正常,真是防不胜防。本课程由500强财务总监亲自授课,结合二十年工作经验,通过会计准则和税法的分析,帮助财务人员理清思路,做好自查,通晓年终关账的账务处理,有效的规避年终关账涉税风险,让所有财务人员做到零基础轻松年终关账。

更多各行业的晋升经验,税务知识,账务处理,天天可看免费直播听直播,立领代金券,最高可领100元!),惊喜多多!尽在正保会计网校-开放课堂点击进入了解更多>>


实务学习指南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