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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出差的小伙伴们,你们的机票、火车票都进行增值税抵扣了吗?还没有?还不会计算?今天让小编来教教你!
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下面看一个例子,帮助大家更清楚地了解车票抵扣增值税的计算方法:
【例】2019年4月份公司财务部门取得一张员工张三的出差高铁票218元,请问能否抵扣增值税?
答:可以计算抵扣,无需认证。火车票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218÷(1+9%)×9%=18元
其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差旅费200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8元
贷:库存现金21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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