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和企业所得税预缴,二者的关系大家都搞清楚了吗?最容易混淆的两个定义,快来和小编一起看一下它们的区别和联系吧!
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是指纳税人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依照税法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规定,自行计算本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数额,确定该纳税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2.企业所得税预缴的三种方式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28条:
(1)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
(2)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者季度平均额预缴,
(3)或者按照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预缴方法一经确定,该纳税年度内不得随意变更。
汇算清缴=全年应纳税额-预缴税额
为确保税款足额及时入库,各级税务机关对纳入当地重点税源管理的企业,原则上应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方法征收企业所得税。
各级税务机关要处理好企业所得税预缴和汇算清缴税款入库的关系,原则上各地企业所得税年度预缴税款占当年企业所得税入库税款(预缴数+汇算清缴数)应不少于70%。
看完之后思路有没有清晰很多?财务人员需要对各类税种都十分了解,更需要能够准确计算各个税种的应纳税额,你还不会?快加入正保会计网校!网校特推出全税种专题—《全税种全流程纳税筹划案例精讲班》。
该专题以两套筹划体系讲解,三大阶段,14门课程,55个实用筹划点,按增值税、所得税、消费税、土增税等各税种筹划,按采购、销售、生产、投资、项目、重组、分配等各业务环节筹划,带你轻松Get各税种,点击报名>>
下一篇:会计档案该如何进行归档和保管?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