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申报期限由按月调整为按季申报,应如何调整申报方式?
问题:小型微利企业申报期限由按月调整为按季申报,是否需要纳税人联系主管税务机关重新做税种认定?还是由税务机关或者在系统直接修改?年度结束后纳税人需要调整申报方式的,是否直接告知主管税务机关即可?
答案: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由税务机关具体核定。纳税人在4、7、10月申报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系统将提示按季预征,以后预征将主动调整为按季预征。年度结束后,如上一年度为小微企业,将继续按季预征;如不是小微企业,原则上在小微企业扩大优惠力度期限内,不再调整纳税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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