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经典案例:2019年个税应该如何筹划?
2019年是个税新政实施的第一个年头,个税筹划是每个人都关心的话题。政策理解各有差异,不如我们从一个案例来充分理解个税筹划的具体实施。
问:假设每个月的工资2万,年薪24万,不考虑社保公积金和专项附加扣除,怎么做纳税筹划,个税最少呢?
答:如果年薪24万元全部作为 工资、薪金所得,根据个税税率表,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税率 20%。 因此 应将24万元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作为 综合所得,一部分作为 一次性年终奖所得。 如果24万元全部作为工资薪金所得,个税金额是 31080元;如果将其中一部分 归入工资薪金所得,一部分归入 年终奖所得,则144000元是一个临界值。只要保证 24万元中拆分出来的两块(综合所得 和 一次性年终奖所得 ) 都是10%税率,个人所得税合计总金额都是 21270元 。 也即个税最少金额就是21270元。
聊完了个税筹划,也有很多财务人士对2018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表示需要划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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