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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相关误区,你了解多少?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刘东雪 2020/12/29 11:41:55  字体:

在实务学习的过程中,增值税的学习并不算困难,但却常常有很多误区,以下关于增值税的误区你了解多少呢?

增值税相关误区,你了解多少

一 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都可以认证抵扣吗?

(一)购买礼品赠送客户,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能抵扣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 务总局令第50号)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个人消费 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 因此,公司在中秋节前外购礼盒向员工和客户派发,应属于用于集体 福利和交际应酬消费,相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二) 企业为员工统一定制的工作服,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吗 ?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该问题首先要确认“工作服”的性质。 

1.该工作服作为劳保用品发放给企业员工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 企业外购的工作服,用于员工生产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 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 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 值税额,为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该批工作服的进项税额。

2. 该工作服作为集体福利发放给企业员工的 企业外购的工作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 号)第十条第(一)项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 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 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二 一般纳税人是否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 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增值税一般 纳税人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具体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办理转登记的一般纳税人,需要满足年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的条件 ,具体是指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 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纳税人转登 记日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应税销售 额估算累计应税销售额。

另外,转登记政策不限制纳税人所属行业,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均 可以办理转登记,但明确规定必须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情形除外。例如, 按照《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要求,成品油零售加油站 一律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此成品油零售加油站不能转登记为小规 模纳税人。

关于增值税的账务处理还有哪些误区?欢迎关注正保会计网校,更多税务管理的课程,老师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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