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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附加扣除:住房与租房,我该咋选择?

来源: 深圳税务 编辑:liuyi 2021/05/11 16:07:30  字体:

如何买了房,同时也在租房,

应该怎么扣除呢

在解决住房贷款利息与租房租金如何选择前

我们先补充一些必备知识

关于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01扣除范围

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02扣除标准

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03扣除主体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

04享受时间范围

纳税人的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40个月,240个月后不能享受附加扣除。对于2019年之后还处在还款期,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扣除。

★如果买了房,同时也在租房,应该怎么扣除?

按照政策规定,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选住房还是租房?

根据不同的情况选择专项附加扣除

▼第一种情况:小睫在非主要工作城市购房,这种情况可以选择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或者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政策依据: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适用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2018年12月13日 国发【2018】41号文)

▼第二种情况:草莓和她丈夫均没有在自己以及对方主要工作城市购房,则可以选择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或者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政策依据: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2018年12月13日 国发【2018】41号文)

▼第三种情况:个人所得税已按照住房租金扣除,年度中间贷款买房,本年是否可以再按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按照政策规定,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2018年12月13日国发[2018] 41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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